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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公派留學結束后暫不回國繼續在外研修
來源:
時間:2021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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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下列情況的,經國內外相關單位批準,可以在“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s://apply.csc.edu.cn)確認結束公派留學,同時辦理備案手續。
1.國家公派本科生、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公派留學結束后暫不回國,在外攻讀更高學位。
2.國家公派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在外期間已取得博士學位或臨近畢業,公派留學到期后暫不回國,在外從事不超過兩年博士后研究。
3.國家公派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在外累計公派留學期限達24個月(含延長期間),高級研究學者、訪間學者、博士后留學人員,公派留學到期后暫不回國,以單位公派身份在外開展研究。
4.本科插班生已畢業或臨近畢業,公派留學到期后不回國,繼續在外研修。
二、符合情況的留學人員,通過信息平臺“回國報到/提取保證金”功能,在“到期暫不回國,結束公派留學,推遲履行回國服務期/回國服務期內單位派出”選項后勾選“是”,留學人員按系統提示上傳個人情況說明、國內外單位意見等相關材料。
三、其他事項
1.辦理上述手續的,不再資助回國旅費。
2.如留學人員需補辦延期,或提前完成學業,或有其他情況的,應先按相關國外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后再辦理。
3.留學人員最后一個月獎學金結算按現行在外結算獎學金辦法處理。
4.國家公派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申請在外從事博士后研究的,也可以通過https://s.csc.edu.cn“申請變更”-“博士后研究”進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