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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回國報到和獎學金結算
來源:
時間:2021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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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留學人員回國后,需在回國后3個月內在“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s://s.csc.edu.cn)登記回國信息,并點擊“申請結算獎學金”,按照頁面提示依據實際情況填寫相關信息。
二、留學人員資助期最后一個月獎學金在外停發,待留學人員回國到國家留學基金委辦理回國報到手續并結算后補發(結算補發辦法見https://www.csc.edu.cn/chuguo/s/1643)。
三、需要退還獎學金的留學人員,請主動聯系教育處工作人員,填寫《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應退還獎學金結算單》(附后),經本人確認簽字后再將結算單掃描件發至教育處郵箱edu@edusg.org.cn。教育處將結算單發送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與留學人員聯系辦理退款事宜。
四、注意事項
1.預定機票日期在應回國日期前7天之內的不扣發獎學金,超過應回國日期前7天的將按日計算核扣相應天數的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