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留學服務網
國家公派留學人員提交研修報告
來源:
時間:2021年06月28日
【字體:大中小】
一、留學人員應按規定在“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s://s.csc.edu.cn)提交《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學習/研修情況報告表》(附后,以下簡稱研修報告),其中:
1.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每3個月提交一次。
2.本科插班生每3個月提交一次。
3.研究生(赴新加坡留學的碩士、聯合培養博士、博士)每3個月提交一次。
二、注意事項
1.留學期限為三個月(含)的訪問學者,填寫研修報告時導師或合作者可免于簽字。
2.留學期限六個月(含)以上的留學人員,研修報告需由導師或合作者簽字。
3.未按時提交研修報告的將影響獎學金的發放。
4.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生還需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有關安排和通知要求,及時提交年度復核材料。